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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实习生 胡特旗
近日,为深化落实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着力营造安商护企法治化营商环境,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对贵阳某铝业有限公司、贵阳观山湖某婚纱摄影店等16家“空壳公司”整治行政检察监督案听证会。会议邀请了观山湖区人大代表、律师、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2019年以来冯某某、许某某、安某某等5名被告人用自己的名义在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成立市场主体需要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到银行办理相应的对公账户等资料后将成立的市场主体售卖给他人并从中获利,上述5名被告人在观山湖区注册成立的市场主体一共有16家,该16家“空壳公司”涵盖百货店、衣帽店、铝业、婚纱摄影、汽车租赁及化妆品等领域。经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区水务公司、供电局调查,上述16家“空壳公司”均处于存续状态,但均无纳税、用水、用电记录,处于未经营状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空壳公司”具有监督管理职责。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因成立市场主体只需要形式审查,已经成立的市场主体是否被用于犯罪活动该局确实不掌握,针对检察建议中提到的这16家市场主体被买卖后还处于存续状态的问题,该局会尽快调查处理,及时将处罚结果进行公示。区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指出,在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具有作出行政处罚的权力,建议该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区税务局相关负责同志指出,这些“空壳公司”危害了正常的市场管理秩序和国家税收征管秩序,有必要进行清理。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依次发表了听证意见,均表示这种出售市场主体的行为对市场公平、市场秩序、市场安全都产生很大的危害,需要加大对“空壳公司”的监督、清理力度,特别是已经涉及刑事案件的“空壳公司”,并一致支持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向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的处理意见。会上,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向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
针对信息不畅、线索来源渠道窄等问题,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将与各相关单位建立工作机制,在信息共享、数据交换等方面进行协作,并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持续开展对“空壳公司”清理的监督工作,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护航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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