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齐齐哈尔14岁放羊少年赵兵被多名同学追打后溺亡一案二审审结,二审结果维持原判。家属表示将向黑龙江省高院申诉,“(法律程序)一定要走到底。”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21年4月3日,14岁少年赵兵和堂哥赶上百来只羊、一条狼狗在诺敏河边野地放牧。彼时,松嫩平原仍有大片积雪,诺敏河面上还漂着浮冰。途中,赵兵的8名同学找来追打欺负他。赵兵为了躲避多人的追打走上河中央的浮冰,而同学一群人用石头砸他、骂他,还举起手机拍摄视频发到班级群里。最终,因为冰面开裂,赵兵落入河中溺亡。
(资料图)
↑赵兵
2022年春,赵兵溺亡一案在齐齐哈尔甘南县法院开庭。赵兵母亲赵丽记得,庭审中书记员放出记录赵兵生前最后时刻的一段视频:几个孩子分散站在河堤,捡起石头朝赵兵扔,他在冰面左右闪躲,狼狈不堪。有男生大喊,“打我兵哥可真过瘾……”
2022年6月2日,甘南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8名未成年侵害人中的5名年满14周岁的被告,因犯故意杀人罪,分别获3到4年的有期徒刑。
据一审判决书,甘南县人民法院认为,魏鹏、张波等人以耍威风、取乐为目的追打赵兵,赵兵为自救逃至诺敏河冰面,而相关人员均有对处在危险状态的赵兵负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却进一步恐吓赵兵。其中,8名侵害人中有人持有赵兵的手机,但未及时联系赵兵家属,最终导致赵兵溺亡,因而应该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赵东(赵兵父亲)、赵丽一方诉请丧葬费、存尸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请求,法院对3.72万元左右的丧葬费予以支持,但存尸费为重复主张,而精神损害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于法无据,均不予支持。由于张波的父母支付了25万元赔偿款,系自行超额偿还自己应承担的份额,其余7名侵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赔偿赵东方3.26万元。
一审落槌后,赵东、赵丽认为对施暴者的量刑过轻,已提起上诉。而被告方认为量刑过重,不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案,2022年11月5日,他们收到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该案将于11月9日开庭二审。
二审庭审的焦点在于对侵害人的行为如何定性。魏鹏等人上诉时提出,在主观上不具有希望或放任赵兵死亡的主观故意及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与各上诉人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然而二审法院认为,当赵兵面临高度危险时,8名侵害人因先行行为对赵兵负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但该8名侵害人未积极履行救助义务,却以言语威胁、向冰面扔石头等方式与赵兵在冰面对峙,致赵兵滞留冰面遇险,终在返回途中落水溺亡。所以,8人的行为与本案的危害后果之间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所以魏鹏等人构成故意杀人罪。
此外,赵东和赵丽对本案刑事部分所提一审判决量刑过轻等上诉理由,因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范围,二审法院依法不予受理。
2023年4月19日,齐齐哈尔市中院作出二审裁决,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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