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生产商珠海冠宇(688772.SH)又遭遇新的专利侵权诉讼,该案件涉及金额2200万元,处于一审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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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晚间,珠海冠宇公告称,公司于近日被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东莞新能源”)起诉,主张珠海冠宇生产销售的产品侵犯了其两项专利,分别为ZL201621315077.9和ZL201210294046.X号专利。并提出停止制造、使用、销售涉案产品的请求,涉案产品的诉请赔偿金额为1100万元,两项专利共计2200万元。
而此前6月20日,珠海冠宇发布公告称,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宁德新能源”)认为公司侵犯了其ZL201420030319.4号专利的专利权,对其起诉,并要求停止制造、使用、销售涉案产品,并要求赔偿1.05亿元经济损失和100万元合理费用。
公开资料显示,东莞新能源和宁德新能源均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ATL”)的全资子公司。ATL成立于1999年,由现宁德时代创始人曾毓群与梁少康、陈棠华等人共同创立,其总部位于香港,是锂电池生产企业。在2005年6月日本TDK集团以1亿美元的金额收购了ATL100%的股权,ATL成为TDK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上述6月26日晚公告诉讼中提到的专利ZL201621315077.9涉及“一种阴极极片及电芯”,摘要显示,采用该申请阴极极片的电芯,可以大大提高电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该专利由东莞新能源申请于2016年12月2日。
6月20日公告中提到的专利ZL201420030319.4则由宁德新能源申请于2014年1月17日,摘要显示,其可以大大减少电池发生内短路和析锂的危险,进而在保证较高的能量密度的前提下提高电池的安全性能,从而可以实现在市场上的推广和应用。
说起ATL与珠海冠宇间的专利争议案件,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约10件专利存在侵权纠纷。
早在2022年7月,ATL曾起诉珠海冠宇产品涉嫌侵犯其ZL201621440703.7号专利。2023年5月11日,珠海冠宇收到福州中院出具的,针对涉案专利ZL201621440703.7,一审判决珠海冠宇赔偿宁德新能源1012万元。珠海冠宇不服该一审判决,于5月19 日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该公司认为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目前该案件处于二审阶段。
今年6月11日,珠海冠宇发布的一则公告显示,公司于6月9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上述ATL起诉珠海冠宇侵权的ZL201621440703.7专利因“不具备创造性”而全部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二审阶段涉案专利被全部无效的,最高院基本会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一审原告(ATL)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前,ATL起诉的专利纠纷,有4件专利被宣告为无效。其中,ZL201420789403.4、ZL201510564696.5以及ZL201220359889.9因不具备创造性被宣告无效;ZL201720090970.4因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被宣告无效,ATL随也因此撤诉。
截至目前,珠海冠宇与ATL之间的10件专利争议案件中已有5项ATL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
在股价表现方面,截至6月27日收盘,珠海冠宇股价收于18.94元,跌1.66%,总市值212亿元。2022年全年该公司股价累计跌幅超过60%;年初至今公司股价累计上涨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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